各位教职工:
根据《安徽工程大学教职工医疗救助办法》(校后字〔2023〕2号)规定,现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住院、门诊慢性病及符合《安徽工程大学教职工医疗救助办法》其他情况进行医疗补助,经财务处复核后发放至个人工资账户。请各位老师于3月2日-6日将相关材料交至校医院206室。
联系人:汪小鹏 电 话:2871126
注意事项:
1.住院报销:提供住院发票、住院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或芜湖市医疗保险报销分割单;
2.门诊慢性病报销:提供门诊慢性病发票或芜湖市医疗保险报销分割单,药房购药另须提供购药清单,无清单不予报销;
3.请在报销单上填写本人工资卡号,在职职工在右上角注明年龄和职称(是否正高)。
后勤保障处校医院
2026年2月27日



